长沙市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帮助市民减轻育儿焦虑,降低养育成本
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8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放 通讯员 尹新发 谢靖)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女性难以平衡工作与家庭……全面两孩、三孩政策相继实施后,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长沙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8月3日,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激扬在解读《工作方案》时表示,长沙首创支持生育的惠民“组合拳”,通过激励相容的政策大礼包,帮助市民减轻育儿焦虑,降低养育成本,努力让群众愿意生,孩子有人带。
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
28岁的小严(化名)宝宝不到1岁。“虽然有爸妈住在一起带孩子,但我重返职场后,碰到宝宝生病还是很揪心;家里两套房子都是我们婚前买的小户型,现在住起来很紧张。”小严说,这些都是影响她再生育的因素。她的困扰代表了很多年轻夫妇的心声。
刘激扬表示,《工作方案》创新性地推出一系列支持生育的惠民“组合拳”,力度大、覆盖广、标准高,直指群众生育的“痛点”。
一是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据测算,每年需投入约2000万元。
二是增加亲子假。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女方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依法生育的夫妻除享受育儿假(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外,在子女1周岁以内增加10天亲子假。
三是增加购房指标。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同时,《工作方案》就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依法依规处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环节就业性别歧视等行为。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15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职工在陪护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托育从业人员可领职业培训补贴
“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是双方父母帮忙带到3岁进幼儿园,如果再生宝宝,长辈们年纪大了,都表示力不从心。”孩子3岁前的托育问题,是很多爸妈关注的焦点。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到2025年,要健全城乡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4.5个托位的目标,配置完善托育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
“十四五”期间,新建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完成登记备案,按实际收托数1个托位1万元标准进行补贴。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将育婴员、保育师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参加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创业培训的,根据不同培训种类和等级,给予每人720元至2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探索发展智慧托育等新业态。
加大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适时推进家庭托育点登记备案管理,研究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鼓励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推动小区托育机构试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促进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建立托育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托育机构的服务过程实施动态监管,依法依规将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工作方案》还规定,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统筹办好公办园、规范发展民办园,通过新建改扩建方式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0所,更好满足适龄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推动各区县(市)均建有1所符合标准的培智学校或普特融合学校。抓实“双减”一号工程,确保学校作业时量控制100%在政策规定时间之内,全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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