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触星之家
春日阳光暧昧。金灿灿的光芒像钻石般耀眼穿过茂密枝叶的缝隙,在地面烙下金亮的光斑,微风浮动,地面的树影如波光粼粼的水面,莹莹的浮动。所谓浮光掠影不过如此。
阳春三月的阳光是不毒辣的。还未褪去的红色薄针织衫经阳光的熨烫开始升起一丝微醺的暖意,过热般渡到身体,慢慢的驱逐着漫漫冬日里积蓄已久的寒湿。蓝凌烟仰起头,伸长手臂做出拥抱的姿势。阳光打在她白皙的脸上,细微的绒毛像春天里新生的嫩芽,充满了生机。蓝凌烟深吸一口新鲜空气,脸上露出舒心的笑容,如水的眸子清澈透明。
在她身后,一栋木质结构的房子在晨光熹微中醒来,沉静的呼吸着早晨新鲜的空气。房子的周围开满了一些不知名的野花,星星点点般煞是可爱。一只鸟停在了屋顶,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一块木质的横匾横挂在屋檐下,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浓墨写就的几个古色古韵的字在阳光下像盛放在污泥中高雅别致中透着妖娆的莲花——触星之家。
草地里一滴露水调皮的跳到了蓝凌烟的脚踝。蓝凌烟低下头,看见露水打在自己洗得发白的浅蓝色帆布鞋上,迅速的在鞋面上漾开,如同水墨山水般晕染开来。蓝凌烟微微一笑,并没有因为鞋子被打湿而觉得烦恼。
她甩了甩如瀑布般的黑色长发,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踏着轻松的脚步信步来到了一棵榕树下,榕树下吊着一只秋千,春天榕树的叶子才开始齐齐的往下落,因此地面和秋千上的是落叶,显得十分的衰败。榕树的另一侧放在一辆自行车,蓝凌烟将自行车牵出来,对着身后的‘触星之家’行了一个军礼,便沿着小路离开。
一路上鸟语花香,草长莺飞。穿过一片金色的油菜地,大道便在眼前了。轰隆隆的拖拉机从她的面前行过,蓝凌烟微笑的和车上一位戴着草帽的农人打招呼。
“这不是蓝家丫头吗?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前两天回来的。”
“来来,这是你大娘种的蔬菜,你拿回去。这可比城市里的蔬菜要健康多了,都是我妈自己种来吃的,没有打农药,纯天然,有机的哦。”
蓝凌烟连连拒绝。“刘阿公,不用了,不用了。每次回来都拿你们这拿你们那我都不好意思了。再说要是没有你和大娘时不时帮我看一下房子,我家的房子可能早就被风吹倒了。”
“娭~可不要这么说。早前要是没有你父亲帮助乡里,我们恐怕早就撑不下去了。只是可惜啊,那么好的一个人就那么去了,留下你一个人孤苦伶仃的~”说着刘阿公脸上露出哀戚的神色。但见蓝凌烟脸上也露出忧郁的神色,方觉得不该提起过去的往事,遂转换语气。“凌烟啊,你也别难过。都已经过去了。这日子还得过下去呢。你现在工作怎么样啊?有没有交男朋友啊?”
“嗯,我在一家报社工作,挺好的。”
“那是不是要采访很多名人啊?阿公啊只在电视上见过国家领导人,你见过政府官员吗?”
“只是一家小报社。”蓝凌烟的话外之意是她根本不可能见到什么政府官员。跟别提其它名人了。她不过是跟着队友经常出去跑跑民生方面的新闻,什么独家哪有她的份呢?不过只怕她口水说干刘阿公也不明白她的职业具体是做什么的。
寒暄了一阵后,蓝凌烟继续上路。不多时便来到了市里。‘触星之家’在郊区,属于城乡结合处,一直不被政府重视,也看不出这里有什么价值,因此南部郊区一直比较贫穷落后。
唯一值的一说的就是南部郊区的风景不错。当地农民一直很爱护环境,因此这里一直都是青山环绕,空气清新。只不过不曾为外人所知。好比‘触星之家’,谁会知道它是一间旅舍?
谁又会想到穿着简朴的蓝凌烟曾经是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一朝沦丧,而今沦落到一个小报社做一个无名的小记者?
三年前的蓝凌烟还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万千宠爱,众星捧月。谁知道家道中落,父亲的公司突然破产。蓝凌烟的父亲经不起打击一病不起,没过久便撒手人寰。一夜之间蓝凌烟看尽了人家冷暖。那些曾经待她好的叔伯们都像躲瘟疫似的躲着她,她曾经的好朋友对她冷嘲热讽。上流社会没有真情可言,有的只是利益之间的维系。
纵使蓝凌烟再不能接受这一现实,但是生活还得过下去。蓝凌烟的父亲蓝江山一直宠着蓝凌烟,不愿意自己女儿做一些辛苦的工作,因此学的都是一些艺术方面的,蓝凌烟偏爱钢琴和画画,蓝江山就请最好的老师来教她。公司破产后蓝凌烟所学的技艺在社会上不能立于一足之地。身份已经今非昔比。你不是大师,谁要你的画?谁要你弹钢琴?
几经波折蓝凌烟才在一家小报社找到一份工作。因为没有工作经验着实吃了不少苦头。经年累月的在外面跑新闻,曾经细腻光滑的脸也因为没有闲暇的时间和金钱保养而变得粗糙。蓝凌烟很平静的接受了这样的命运,但是过去的一切她却不愿意再回想。她害怕过去的快乐无忧和现在的辛苦奔波形成强烈的对比,而她就在这对比当中指责上天的不公,如此久久不能自拔,将生活越过越遭。
蓝凌烟将自行车锁在楼下的过道处,然后往楼上走。这辆自行车是她到二手市场上淘回来的。没有了显赫的家世,她微薄的收入能够维系她的生活就算不错了,但是‘触星之家’的经营早就入不敷出,想要将‘触星之家’维系下去她就必须努力的赚钱。
正这样想着,蓝凌烟心不在焉的掏出钥匙开门,却发现门时开着的。蓝凌烟大惊失色,第一反应就是家中有窃贼!她着急的将们推开,只见狭小的房间里,一张小小的单人床上赫然端坐着一个美丽的女人。
女人面容精致,衣着华丽。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番别样的风情。见到蓝凌烟推门出现她并没有站起身来,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蓝凌烟,那淡淡的一瞥,眉宇中与蓝凌烟有几分相似。
蓝凌烟紧张的神经松了下来,松了一口气过后,复又蹦起的神经。她轻轻的唤了一声,感觉喉咙紧紧的,一个字吐出来都是这么的艰难。
“妈~”
女人淡淡的嗯了一声。“你去哪了?”
“我去了郊外的房子。”
女人娥眉微皱,如水的眸子里闪过一丝不耐。“你去那干什么?”
“前几天沈姨打电话来说。前几天下了一场大雨,山上房子的供电设施坏了,我就回去看看。”
“那房子要来有什么用?只不过一座不起眼的烂房子,真不知道你爸爸怎么想的,非要留着那块地。你说说,你在那上面砸了多少钱了?”
蓝凌烟拉过来一个板凳,坐在母亲凌雪的对面。原本就很小的房间,因为多了一个人显得更加的小了。在母亲凌雪面前蓝凌烟多少会觉得不自在。这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以前她还是凌雪怀里的宝贝,如今两个人却生生的划出一道不能跨越的鸿沟。自从母亲再嫁,蓝凌烟便对凌雪有排斥感了。
她的眼里只有钱,即使来看女儿嘴里也不离钱这个字?蓝凌烟觉得很厌恶。她觉得凌雪太世俗了,没有一点情分可言。好在她还当她是她的女儿,偶尔会过来看她,只是次数也越来越少。距离上次来看蓝凌烟,差不多有半年了。却不知道今天凌雪会突然来看她,并且把她住处的钥匙给撬了。
“你看看你住的是什么地方?这种地方连狗都不愿意住。”
“我觉得住这里挺好的。”
“你是我女儿,我当然希望你能过过得好,但是你看看你现在算过得好吗?凌烟,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
“你现在的丈夫会答应吗?”蓝凌烟十分清晰的记得。凌雪改嫁那会,凌雪十分明确的对蓝凌烟说:“凌烟,你的继父不希望你和我们一起生活,这点钱你拿着,以后好好生活。”
是她不要自己女儿的。现在竟然回来找她,说一起生活。凌雪的婚礼很盛大,结婚的对象是父亲当年的对手乔泽。蓝凌烟被拒之门外,看不到凌雪穿着婚纱走到乔泽身边的景象,她也无法看到自己母亲脸上的表情是不是很幸福,是不是光彩照人。蓝凌烟想,既然母亲在父亲死后不久就着急的嫁人,说明她很爱那个乔泽才对。
但是凌雪却告诉蓝凌烟,她嫁给乔泽,只是因为乔泽能够带她走出穷困的生活重新过后上流社会的生活。她说:我并不爱乔泽,我爱的只是他的钱而已。我已经过惯了优越的生活,无法回到穷困的生活当中。
第2章 隋孟之
究竟这天凌雪来找自己是为了什么,蓝凌烟着实没有猜出来。她如果只是单纯想念自己的女儿,来看望自己的女儿,就不会连一句关切的话语都没有反而奚落自己女儿现在的处境。继而话锋一转,说到别处去了。
“你知道隋孟之回来了吗?”
蓝凌烟心中一跳,抬眼看着母亲。不知道母亲突然提到隋孟之是因为什么。但是隋孟之……她有多久没有见过他了?蓝凌烟的脑海里闪过一双温润的眸子,还有他如沐春风的笑容。那人笔挺的西装,意气风发。
“你说这个干嘛?”蓝凌烟偏过头去,掩饰自己的紧张。
凌雪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只是想去来了,就说说了。你还记得他吗?三年前他和若兰结婚的时候你还到场了的呢!”
“太久了,我已经忘了。”蓝凌烟眼里闪过一丝痛色。是啊,时间过去太久了,她已经忘记了。记忆是很奇怪的东西,以为只要不去想起就会自然的遗忘。但是记忆不是说忘就能忘记的。有些记忆并没有因为时间的缘故而变得斑驳浅淡,它只是被掩埋在心底,不敢去拾起而已。当有人将这份记忆挖掘出来的时候,记忆便如潮水般涌现。
三年前隋孟之结婚时的场景历历在目。他搂着新婚妻子站在媒体的镜头下,幸福的表情溢于言表。他说:“从今以后,我的手里永远是这个女人,我会牵着她的手一起白头到老。”
新娘羞涩的低着头,他轻轻的吻了她的额头。第二天各大媒体报纸都纷纷报道了这场盛大的婚礼。没多久隋孟之便携新婚妻子一起移居海外,在海外经营事业去了。
从此蓝凌烟便再也没有见过隋孟之,也没有得到隋孟之的任何消息。只是隋孟之刚结婚的时候有记者拍到隋孟之和妻子在普罗旺斯度蜜月的场景。大片的紫色薰衣草,两个人牵着手漫步,温情而不失浪漫。
蓝凌烟想,他们俩真幸福,以后也会一直幸福下去吧?至于她,蓝凌烟,她只不过是众多暗恋隋孟之的女士中的一个。可以说她足以被忽略。隋孟之甚至从来没有发现她的存在过。
“我听说隋孟之这次回来时打算在国内发展事业。你知道他为什么回来吗?”
蓝凌烟摇了摇头。心道,这也喝我没什么关系吧?曾经他们没有关系,现在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他有他的生活,她也有自己的人生要走。他们俩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听说隋孟之和那个若兰结婚不久就发生了婚变。”
“婚变?他们俩不是很相爱吗?”蓝凌烟顿觉失态,低头没有再言语。
“哼,爱情不过是几分热度,褪去了也就什么都没有了。他们之间是很相爱,但是任何情感都经不起时间的摧残。顾若兰在和隋孟之结婚一年后就和一个法国男人搞在了一起,并且被当场捉奸。两人的关系就此破裂,之后隋孟之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一直官司缠身。”
又是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隋孟之回国了,但是已经离婚了。蓝凌烟无法想象,曾经海誓山盟的两个人,最后却反目成仇,这是何等的悲哀?他曾经说会和顾若兰白头到老,可是爱情是这样的脆弱,这一刻幸福得身处天堂,下一刻却被推到了地狱。就像她本来是富家千金,要什么有什么,但是突然一下子公司破产,她一下子成为了别人同情可怜的对象。
“哦。”蓝凌烟表现得兴致缺缺。凌雪见蓝凌烟提不起兴致来,暗中焦急,心道她这次如果没有把事情办好,只怕今后的荣华富贵的会化为乌有了。乔泽告诉她,务必要说服蓝凌烟,但是怎么开口,凌雪却没有注意。
“凌烟,你把你爸那块地买了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
“呃?”蓝凌烟诧异的抬起头。她不知道母亲的话题何以转变得这么快。感觉凌雪连扔了几个烟雾弹,让蓝凌烟云里雾里的,猜不透凌雪的真实意图。
“我已经说服了乔泽,他愿意你和我们住在一起。妈妈也很想和你一起生活。”
蓝凌烟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既然你想要和我一起生活当初又为什么不要我?蓝凌烟很想质问出声,却没有说出口。以来怕伤了凌雪的心,而来怕伤了自己的心。她将双腿转换了一下位置,略微背对着凌雪。“我觉得现在挺好的。我也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了。”
“你是不是在怪我当初丢下你?”
凌雪再嫁的时候蓝凌烟18岁,三年过后,现在也不过是21的年纪。别人18岁的时候应该还在母亲的怀里撒娇,21岁的时候应该在大学里牵着男朋友的手散步。但是这些蓝凌烟都没有经历过。要说对凌雪没有埋怨是不可能的。只是因为对方是自己的母亲,再多的埋怨也只能埋在心里,爱她的心不会少几分。
“我当初也是有苦衷的。”
“妈,你不要说了。我没有想过要和你现在的丈夫一起生活。我是蓝江山的女儿,我只有他一个爸爸,你现在的丈夫和我没有关系。”
“可你也是我的女儿啊!”
“我已经长大了,我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你不用再为我担心了。我也不需要他的帮助。”
“凌烟,妈妈希望你明白,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听妈妈的话,卖掉郊区那块地,不要再守着它了。你看看它把你折磨成什么样子了?”
蓝凌烟不明白凌雪为什么坚持要让她卖掉父亲留给她的唯一的东西。当时他们家破产,所有的的东西都被搬空,唯独南郊的‘触星之家’那块地父亲死活不卖。他说,虽然是不值钱的地,但是那里好歹是他们的家。以后不至于连个家也没有。而且蓝江山的墓就葬在那里,她怎么可以卖掉自己的家?父亲魂归的时候连个家偶读没有,那不是很凄凉?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那是父亲留给我的,我们的家在那里。妈,乔家不是我的家。我绝对不会卖掉父亲的地的。”
蓝凌烟很坚决的表态。
这一天凌雪费尽唇舌,蓝凌烟就是不改口。母女俩不欢而散。蓝凌烟疲软的倒在小小的床上,感觉自己和凌雪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凌雪的心里没有亲情了,她在乎的只是金钱和地位。有没有她这个女儿有什么关系呢?如何她进了乔家,还不知道媒体会怎么写呢?当初凌雪嫁给乔泽的时候已经惹人非议了,她蓝凌烟再认乔泽为父亲,那她死去的父亲该置于何处?
就算是死去的了的人,也该为他们留下一片位置不是吗?蓝凌烟觉得心口闷闷的。不经意再次想起凌雪说起的隋孟之。
“你离婚了吗?我曾经以为你们俩会一直幸福下去。很幸福很幸福的那种。”
隋孟之大蓝凌烟6岁,是隋氏企业的少爷。本就是上流社会众星捧月的人物。但是却不愿意子承父业,靠自己的能力短短一年便在商界站稳脚跟。后来其父早逝,隋孟之将自己的公司和父亲的公司合并,公司规模越来越大。蓝凌烟是在隋孟之父亲的丧礼上认识隋孟之的。那天母亲带着她出席丧礼。只有17岁的蓝凌烟觉得这不是悼念故人的丧礼,反而是洽谈业务,结交朋友的社交活动。母亲拉着她这里和人打招呼,那里和人打招呼。蓝凌烟表示她真的吃不消。于是她借口去洗手间,在洗手间门口撞见了一身黑色西装,手臂上别着白色丧花的隋孟之。
当时蓝凌烟踩着10厘米的高跟鞋,地板很滑,本以为会摔得很狼狈,不巧被隋孟之扶住。那天的隋孟之面色有些憔悴,但是看不出悲喜。想来是一直接待前来吊唁的人,难掩疲惫之色。
“有没有摔着?”他的嗓音有些嘶哑,低沉着,很好听的样子。
“哦,没事。”蓝凌烟羞涩的摇头。
不知道为什么,蓝凌烟就这样记住了隋孟之,并且脑海里挥之不去都是隋孟之的身影。隋孟之一直端正笔挺的站着,不时的向前来吊唁的人鞠躬感谢,脸上依然不悲不喜。蓝凌烟站在远处注视着隋孟之,有种想要站在隋孟之身边的冲动。因为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寂寞。
那根本算不上是一场邂逅。记住的也只有蓝凌烟而已。一年后,隋孟之拥着新婚妻子远赴海外,蓝凌烟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隋孟之。她的爱情没有开始,可是已经宛若热烈的火焰将心中的悸动焚烧殆尽。到底他们之间不存在开始,一恶补存在结束。只不过是人生中,匆匆行过的过客,谁也不会在谁的心上留下痕迹。
罢了。从一开始就与她无关不是吗?不管他快乐也好,愤怒也罢。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要做的就是守护好父亲留给她的家,然后安安稳稳的度过自己的人生。也许她会和一个平凡的男人牵手共度一生,但一定不会是他。
“事情顺利吗?”男人浅斟酌饮,精于算计的眼睛露出商人的本性。
“没有,她不愿意卖掉她父亲的地。”
“我知道了。凌雪,我娶你不是要你什么都不做的,你明白吗?”
凌雪心头一颤。“……嗯,我明白。”
“明白就好。”说着男人挂掉了电话。凌雪向蓝凌烟紧闭的房门一看,娥眉紧蹙。显得心事重重。
第3章 独家专访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大一早便有同事打电话给蓝凌烟,让蓝凌烟赶紧去报社。总编在办公室里大发雷霆。蓝凌烟急匆匆的穿戴好,头发随意的往后一挽,用发夹固定便飞奔下楼,拦了一辆出租车,前往报社。
一到报社,蓝凌烟就听见震耳发聩的爆吼声。想来定是这个月的报纸发行量不尽人意,总编在寻员工麻烦。蓝凌烟向来在报社循规蹈矩,待人和善,因此报社里的同事对她都还不错。因为她是在外跑新闻的,所以像早上这种时候她差不多都是从家里直接和同事约好去要采风的地点,像今天这种突发情况很少见。
“发生什么事了?”蓝凌烟小声的问一个女同事。
“什么事?”女同事翻了一个白眼。“还不是为报纸发行量的事啊。他在上面受了气就来找我们发泄,唉,所以说打工就是命贱,工作你做得好是你应该的,没做好呢就是你的过错,反正不关他们领导的事。”
“你也别这么说。现在谁不是打工啊?”
“那也得看工作的级别了。像我们这种底层工作人士,能有几个日子好过啊?全国各地有那么多报社,竞争得有多大啊?我们还是一个小报社,再大的蛋糕也不够分啊。”
蓝凌烟不太认同同事的看法。不能因为同行竞争大而对自己这个行业丧失信心。蓝凌烟的父亲蓝江山告诉过蓝凌烟,想要在一个行业里站稳脚跟就必须得迎难而上,不能大退堂鼓。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慢慢的将企业发展壮大,最后做大做强,不能太过激进,也不能太过保守。要在现有资源下,开掘新的资源,带着冒险家的冒险精神和理性主义的理性精神,如此在一个行业里才会有属于自己的位置。虽然蓝江山破产了,但蓝凌烟认为这并不代表父亲的理念有问题。至少在身为打工者的她看来,对自己的工作前景没有信心也就没有所谓的胜利可言。
报社里的人都不知道蓝凌烟曾经是富甲一方的富豪千金。至少当时听到她的姓氏时疑惑的问了问。但都被蓝凌烟随口带过。因为蓝姓在他们这里并不多见,他们的印象里记得的便是本市有一个富豪姓蓝,却不知道蓝凌烟与这富豪有什么关系。
“凌烟,主编让你进去。”一个女同事捅了捅蓝凌烟。
“他找我有什么事啊?”
同事撇了撇嘴。“大概要训话吧。今天已经有很多同事都被叫进去训话了。你可得小心应付,小心不要惹恼了他,被辞退可就不好了。”
“嗯,小华,谢谢你了。改天请你吃饭。”
蓝凌烟局促的走进主编办公室。他们这个王主编出了名的脾气暴躁,并且是出了名的好色。同事小华提醒她小心应付其实是让蓝凌烟小心不要被主编占了便宜,也不要惹怒主编丢了饭碗。本来她一个跑新闻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也就避免和了主编产生交集。如果王主编只是训话那还好办,只是低头听训便是,但是如果他要用职务之便骚扰她,那她应该怎么应对呢?蓝凌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无法做到游刃有余。如果她能够搞定王主编,那她就无敌了。
“主编,你找我?”
王主编是一个个头较矮,身体偏旁的中年男人。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藏着一双阴鹜的眼睛。见到蓝凌烟走了进来,俏丽的身姿晃得他心神荡漾。他轻咳一声,掩饰心中肮脏的念头。不动声色的示意蓝凌烟坐下。
蓝凌烟应言僵直的坐下。如临大敌般。
她就要大难临头了吗?
“凌烟啊,不用紧张。”
蓝凌烟更是紧张起来,冷汗直冒。越来越觉得王主编不怀好意。她一个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又没有什么权势,如何跟自己的顶头上司斗争?职场守则,永远不要和你的上司对着干,因为他会用手中的权势让你没有立足之地。蓝凌烟真是叫苦不跌。
“主编,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凌烟啊,你来我们报社工作有多久了?”
“两……两年了。”蓝凌烟听到王主编那句‘凌烟’就恶寒不已。别人这么叫她她不觉得有什么,但是为什么好好的名字从他嘴里出来就这么恶心呢?蓝凌烟顿时觉得自己的名字生生的被玷污了。
“两年,两年的工作时间可不算长啊……”王主编拖长了尾音,静观蓝凌烟的脸色。只见蓝凌烟局促的搓着手,显得十分的惶惑不安。
“不过我也知道你这两年来一直很努力,你一直在外面跑新闻。风吹日晒毫无怨言,你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真是难为你了。”
“呃……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你想不想到编辑部工作呢?”
“恩?”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啪!”王主编丢给蓝凌烟一份资料。蓝凌烟打开来看,赫然发现资料上贴着隋孟之的照片,并且还有相关的一切资料。其中还有不少隋孟之结婚时以及丧父等时候的照片。蓝凌烟更加疑惑了,可是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见到隋孟之照片的那一刻一颗心便抑制不住的狂跳。
“你认得他吧?”
“……认得。隋孟之,是房地产开发商隋谦达的儿子。三年前和顾若兰结婚,并移民海外。”
“他回到国内了你知道吗?”
蓝凌烟摇头。她认为有些事情还是当着不知道的好。隋孟之回到国内的消息昨天凌雪已经透露给她,但是新闻上并没有播出,想来秘密回国,或者不愿意让外界知晓。在这个时候蓝凌烟如果坦言自己知道的话,反而不好解释。
王主编坐正,双手交叉相握。蓝凌烟只是假意低头翻看资料,双眼却没有从隋孟之婚礼时的照片上移开。
那时的他真幸福啊。
“三年前他和顾若兰的婚礼混动全市,但是金童玉女的爱情往往是没有好的结局的。”说着王主编向蓝凌烟看了一眼,有几分暗示的意味。“昔日如胶似漆的两个人如今反目成仇,而对方又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如果能够挖到内幕,那么咱们报社的业绩一定会蒸蒸日上的。”
“可是我们不是做民生类的新闻吗?”
“凌烟。你要明白,我们首先是以利益第一的。如果被你抓住了机会,你会不会放弃?你会不会让你的对手把机会抢走?你在外面跑新闻大概也知道,人们关注的都是娱乐八卦,谁喜欢看哪里交通拥堵,哪里居民吵闹?隋孟之回国的这个消息外界暂时还不知晓,但我相信,最多到明天就会全城皆知。我们要做的就是在别人还不知道的时候先下手为强,只有抢占先机才能最先掌握资讯。我们报社的目标不是只有现在这个程度而已,你明白吗?”
蓝凌烟听得一愣一愣的。想不到王主编这么有理想抱负。真是人不可貌相!
“如果你能够首先拿到这个独家,那么我可以把你调到编辑部,你不用每天在外面辛苦跑新闻,工资也会比现在多得多。你愿不愿意做?”
“我去采访隋孟之吗?”
“对。凌烟啊,我这是在给你创造机会,你也应该懂得抓住机会才是。”说着王主编肥大的手突然放在了蓝凌烟的手上,吓得蓝凌烟条件反射似的缩回手。王主编看在眼里,咧嘴笑开。
“凌烟,聪明的人要懂得抓住机会。你来报社两年了,这两年里你虽然敬职敬业,但是毕竟没有做出什么成绩。你如果只领工资却没有做为报社做出贡献,那么你留在报社,难免会遭人非议。你长得这么漂亮,大家会觉得你是靠你的脸蛋才留在报社而不是靠你的能力。无论如何要懂得服众,你知道吗?”
蓝凌烟听明白了。他这是在变相威胁呢!做人要是实物为俊杰。如果她不遵从他的意思,那么别说调到编辑部,只怕现在的职位也会没有了。
“你下去把这些资料研究一下,一会就带人去隋孟之的公司采访,务必要在其它媒体知道以前和隋孟之或者相关人士取得联系。最好能得到隋孟之的照片,更够得到专访更好!”
王主编开始下达命令,指挥这指挥那。蓝凌烟只是一个劲的点头,至于王主编说什么她却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她不是采访别人,而是采访隋孟之。如果是别人她倒无所谓,可是是隋孟之啊!
“主编……我……”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凌烟,听说你家里条件不是很好,你老家的房子听说需要大笔修葺费用,机会我已经给你了,你打算将机会拱手让人吗?”
“我没问题,一会我就出发。”蓝凌烟打定主意,坚决的说道。在做选择的时候人们往往会偏向对自己有利的一边。蓝凌烟也不例外。她不是什么圣人,她需要活下去,她还要守住那个家。所以在这个时候她必须妥协。尽管蓝凌烟知道接受这个‘机会’对她意味着什么。这并不是什么加薪的问题,而是要不要这份工作的问题;更是要不要间接的接受王主编的‘帮助’;最重要的是她不得不和隋孟之见面,那么她按捺许久的悸动会不会把她焚毁。
“怎么了,他有没有对你动手动脚?”小华手捧咖啡,来到蓝凌烟的旁边,以眼示意。
“没有,他什么都没有做。”
“那他找你进去是干什么?”
“只是让我去采访一个人。”
“采访谁?”
蓝凌烟笑而不语。她很想说,采访谁?隋孟之啊!可是到底她不能轻松的将这个名字说出来。17岁时她就已经不能淡然的说出这三个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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